民商事案例
从民间借贷案看权益维护
江苏东大舟律师事务所 刘健律师【案情简介】 2015年7月,王一因为生意需要,向李二借款20万元,承诺2015年10月31日前归还,若到期不还,按照月息5%支付利息。李二对王一有点不放心,要求王一提供担保,王一找到好友陈某,让陈某在借条中的保证人处签字。李二当场通过手机将借款20万元转账给了王一。借款到期后,李二找王一要求还钱,王一以手头紧张为由,让李二缓缓,后来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了,但李二未保留曾向王一催讨借款的证据。2018年1月,李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王一归还借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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