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
近日,苏州市吴江区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我区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高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实施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实施方案,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原则,大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实施方案》对“三项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了细化,具体列明22项工作任务,并形成任务分解表。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和明确公示载体;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规范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严格归档,发挥记录实效;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四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为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办事更便捷、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奠定基础。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6项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二要强化统筹衔接,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与我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机构改革工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三是开展培训宣传,积极推广“三项制度”国家和省级试点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将“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定期督查通报;五是保障经费投入,夯实基础建设;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将有效防范行政执法风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